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绍兴柯桥事业和国有企业招聘最新消息
- 2、2022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82人】
- 3、2022绍兴越城灵芝街道办事处招聘最新消息
- 4、2022绍兴越城区人才政策有哪些变化(绍兴市越城区人才引进)
- 5、2022年下半年浙江绍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2绍兴柯桥事业和国有企业招聘最新消息
1、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对象为在2022年3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人员;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来绍返绍人员应事先在“绍兴防疫申报平台”上申报省外旅居史情况,并事先了解绍兴防控政策。有病例发现的省份来绍返绍人员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绍后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或健康管理等措施。
3、报名时间:即日起-2022年4月27日培训对象:具有柯桥区本地户籍或柯桥区社保的,年龄男18至60周岁,女18至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有志于养老护理员工作的所有人群。
4、今年6月,财政部发布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 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
5、年11月10日。根据查询2022年第二次绍兴市柯桥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得知,计划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90名、国有企业职工8名。面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2022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82人】
1、浙江绍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绍兴人才网(http://)同时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具体招聘要求。
2、诸暨市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本次考试的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4、分。根据查询诸暨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诸暨市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总成绩公布,其中事业单位最低进面分数是1065分。
5、年为5216人,2021年为5707人。根据查询诸暨市历年事业单位报名人数信息得知,2022年诸暨市事业单位报名人数为5216人,2021年为5707人。诸暨市,浙江省辖县级市,由绍兴市代管。
6、【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场监管辅助类岗位5人。
2022绍兴越城灵芝街道办事处招聘最新消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招聘原则和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2022年度线上招聘共有7家卫生健康委下属卫生健康单位和2家省级医院绍兴院区参加,共招聘1427名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编人员。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下辖街道办事处包括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斗门街道、皋埠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富盛镇。
岗位简介表招聘程序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7日24时。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1月17日24时之前点击下方链接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
招聘条件及计划招聘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绍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编外用工招聘计划表》。
根据百度地图显示,绍兴招聘信息都贴在浙江绍兴人才市场、上虞人才市场等。浙江绍兴人才市场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上虞人才市场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崧路崧厦街道南新村西侧。
2022绍兴越城区人才政策有哪些变化(绍兴市越城区人才引进)
1、加快人才项目引进落地发展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的人才项目来我区创业落地,对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实施“即报即评”。
2、大学生来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 对受邀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大学生(包括毕业2年内学生),给予200—1500元交通补贴,并按大学生每人每天200元标准标准安排食宿。
3、年4月13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按原政策执行。
2022年下半年浙江绍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区、县(市)教体局负责认定。
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为10月份,具体以当地教资认定公告为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部分省份只有一次)。
年下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9月下旬至11月下旬期间确定。